2018年度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的通知!-亿企办
发布时间:2018-06-08
根据《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》(深宝规〔2018〕4号)文件精神,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申报时间2018年6月6日-2018年6月12日
资助金额:Zui高500万元
申报条件
1.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地在宝安区(不含光明新区);
2.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,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。
3.技术中心所在地在宝安区(不含光明新区);
4.内设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7年度、省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。
奖励标准
1.对经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,给予500万元的奖励。
2.对经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,给予300万元的奖励。
3.对经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,给予200万元的奖励。
4.对获得奖励后被认定为更别技术中心的企业,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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